枣庄市篮球协会宣传推广委员会
工作 细 则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篮球协会新闻宣传推广工作,充分发挥宣传推广委员会核心引领作用,经枣庄市篮球协会第七届理事会批准成立宣传推广委员会,现将工作细则通告如下:
一、委员候选人条件
(一)为枣庄市篮球协会会员,拥护《枣庄市篮球运动协会章程》;
(二)热爱新闻宣传工作,遵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三)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倡导时代主旋律,自觉遵守国家有关互联网法律、法规和政策;
(四)关心枣庄市篮球协会各项事业发展,积极向各级主流媒体提供线索或撰写新闻稿件;
(五)从事本辖区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媒体日常运营,具有一定影响力,有一定的粉丝数量、阅读量与转发量,所发内容丰富且具有较强互动性。
二、推荐名额
各区、市篮协及相关单位各推荐1人。
三、工作细则
第一条 宣传推广委员会是枣庄篮协下属的专项工作委员会,受枣庄篮协秘书长直接领导。
第二条 发挥网络信息传播快,覆盖面广的特点,积极宣传枣庄市篮球运动。
第三条 宣传推广委员会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纪守法,使网站各项工作正常运行。
第四条 谨慎发布广告信息,以免造成不良影响。
第五条 委员会由主任(网络主管)一人,副主任(责任编辑)二人,信息通讯员若干人员组成。
第六条 宣传推广委员会成员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没有不良前科的人员担任。
第七条 信息通讯员应积极适时地将本辖区、本系统开展的有关篮球运动的信息,用文字和图片等形式传至网络主管的信箱。
第八条 网络责任编辑要认真审查通讯员发来的文字,照片信息,审查通过后再上网发布。
第九条 此工作细则经枣庄篮协常务理事会批准后实施。
宣传推广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8人)
主 任(网络主管):
王 敏 (常务理事、薛城)
副主任(责任编辑):
刘宪庆 (理事、市中区) 马福奎(滕州)
信息通讯员:
马 平(峄城) 绪巨才(山亭)
贺 可(台儿庄) 叶 港(薛 城)
修 巍(枣矿集团)
枣庄市篮球协会青少年发展委员会
工作 细 则
为了团结全市各业余篮球俱乐部,进一步推动我市青少年篮球运动的训练、竞技水平,现将工作细则通告如下:
一、枣庄市篮球协会青少年发展委员会(下称青发委)是枣庄篮协领导下的专项工作委员会,在枣庄篮协秘书长直接领导下工作,并接受枣庄篮协常务理事会的监督。
二、枣庄篮协青发委的组织成员必须是热爱篮球运动并在该业余篮球俱乐部中担任领导的人员组成。
三、枣庄篮协青发委的组成人员必须认可《枣庄市篮球运动协会章程》,并能自愿接受枣庄篮协的领导。
四、枣庄篮协青发委的职能是顺应国家“体育强国战略”,响应教育部“教体融合”及中国篮协“小篮球”发展规划,在枣庄篮协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市青少年篮球发展等管理工作,对辖区内业余篮球俱乐部进行管理和指导,借助各学校、各业余篮球俱乐部等训练机构力量,全力做好“宣传引导、扩大交流、规范教学、练赛结合”等业余和服务工作。
五、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尊重教育规律,协助落实青少年篮球运动员九年义务教育,在枣庄篮协宣传推广委员会、枣庄篮协裁判委员会的协助下做好青少年篮球市场宣传和基层普及建设。
六、利用每年寒暑假期,在严格遵循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和篮球运动员成长、成才规律,多办赛事,并尽量多的组队参加省级及全国性比赛,给我市青少年篮球运动员营造更好的成长环境。
七、枣庄篮协青发委由主任一人,副主任二人,成员十人左右组成,其办公地点设在滕州市路杨篮球俱乐部内。
八、枣庄篮协青发委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各功能部门。
九、此工作细则经枣庄篮协理事会讨论通过后即实施。
青少年发展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13人)
主 任:
王路扬(理事 滕州)
副主任:
秦 涛(台儿庄) 孙 彪(薛城)
委 员:
张慧林 周麦强(市中) 郭 旭 王 尧
孟 宇(峄城) 绪巨才 徐功毅(山亭)
岳广红(女)(薛城) 夏 天(滕州)
斑明明(枣矿集团)
裁判员管理办法暨实施细则已以4号文下发
裁判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13人)
主 任:
刘瀚阳(理事、滕州 国家级裁判)
副主任:
贾涛(薛城、一级裁判) 蒋鸿智(市中、一级裁判)
委 员:
李俊逸(市中、一级裁判)
绪巨才(山亭、二级裁判)
马 平(女)(峄城、一级裁判)
周传伟(峄城、一级裁判)
庞祥刚(台儿庄、一级裁判)
陈 雨(薛城、一级裁判)
李宏一(女)(薛城、一级裁判)
马福奎(滕州、一级裁判)
董佳帅(滕州、一级裁判)
宋 辉(枣矿集团、一级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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